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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0年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公告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接收1名留学回国人员。

一、单位简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本院)是财政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研究风格独特,实力雄厚多年来,紧密结合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国家财政中心工作,在财经理论和政策研究、高端财经人才培养、政策方案评估、政策解读宣传和国际智库交流合作等领域积极开展工作,为国家决策和国家治理建言献策,在国际财经交流和全球协同治理中贡献智库力量。

二、接收计划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一级学科门类)

学历要求

备注

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科研岗

1

经济学、法学、

管理

研究生

及以上

须试讲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热爱财政科研、教学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0月11日。

6.需落户人员应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的要求(在回国2年有效派遣期内且尚未就业),并于报名前毕业回国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

7.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101117时截止。

3.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接收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同时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zgcky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姓名”。

报考者提交的《接收信息采集表》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刻意隐瞒。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另行通知。

(三)笔试

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组织网上或线下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布面试公告。

2.将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并确认参加试讲、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全部确认面试人员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人员须先试讲再面试试讲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参考心理素质测评结果,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参加试讲、面试人数与接收计划数比例低于3:1时,考生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体检标准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综合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接收人选,并在本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人员接收

接收人员确定后,由院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接收人员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本院

2.参加现场考试人员必须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场考试时应佩戴口罩(不带呼吸阀),进考场前须测量体温、提供当日“北京健康宝”绿码。当日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试人员,另行安排。突发高、中风险地区的考试人员不符合来京政策要求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8191157

 

附件接收信息采集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0910

附件下载:

  • 附件:接收信息采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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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