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人事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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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报表交叉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做好2019年度全国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填报2019年度全国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报表的通知》(财人干〔2019〕42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印发〈全国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财人干〔2016〕469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度全国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报表交叉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审核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24日。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24日前,将最终审核结果及终审数据报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二、审核人员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填报2019年度全国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报表的人员及相关负责人。

  三、审核内容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全国财政系统职工基本情况年报表》《副处级以上干部人员情况数据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财政厅(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名单》《市(地、州)、县(区、市)级财政局长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财政厅(局)领导情况简表》和统计分析报告,共6项。

  四、审核步骤

  本次审核采取线下交叉审核打分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按交叉审核安排(附件1),负责审核2家单位的数据,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填写相关表单。步骤如下:

  (一)数据接收。2020年4月10日前,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将拟审核数据发送至各单位联系人。各单位收到数据后,做好文件接收登记。

  (二)初审打分。各单位参照《全国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报表交叉审核操作指引》(附件2)导入被审核单位数据,按《考评办法》及其评分细则,逐项进行审核打分(其中“及时性”“电子版数据与纸质版数据不一致的”“缺纸质版或电子版数据的”等选项不填,由财政部人事教育司最后评分汇总),同时逐条记录审核发现的问题,形成《交叉审核评分表》(附件3)。

  (三)反馈修改。2020年4月16日前,各单位汇总审核发现问题并形成《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4),分别发送被审核单位,同时报送财政部人事教育司。被审核单位收到《审核情况登记表》后,针对审核提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或作出说明。整改完成后重新生成完整的数据包,于2020年4月21日前反馈审核单位。

  (四)复审报送。各单位对被审核单位反馈的数据进行复审,并出具审核完成说明(附件5),与《交叉审核评分表》《审核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被审核单位完整的数据,一同报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五、工作要求

  (一)严明审核要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审核采用线下独立交叉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审核要求,审核中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与财政部人事教育司沟通。

  (二)严把工作质量。各单位在交叉审核工作中要提高站位,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以提高数据质量为出发点,严格按照《考评办法》开展审核并打分,确保数据质量经得起考验。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单位在审核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禁泄露其他单位数据资料,严禁将数据资料私作他用。

  各单位交叉审核工作完成后,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将视情况进行抽查,对审核工作认真负责、审核质量高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审核不认真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及电话: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信息工资处 胡若轩(010)68552952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信息工资处 范丽平(010)68552618

  

    附件:略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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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0日